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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民权县林七乡乡村亮化工程(二次) 竞争性谈判公告
    发布时间:2022-08-18    点击次数:125

    1.采购条件

  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民权县林七乡人民政府的委托,就民权县林七乡乡村亮化工程(二次)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,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。

    2.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

    2.1项目概况

    项目名称:民权县林七乡乡村亮化工程(二次)

    项目编号OBDL-SQ-2022005号

    工程概况及范围: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

    建设地点:民权县林七乡

    资金来源:自筹资金

    2.2标段划分: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

    2.3控制价:1607716.17元

    2.4施工工期要求:30天

    2.5工程质量:合格

    3.谈判响应人资质要求

    3.1响应企业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    3.2要求响应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,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

    3.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,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;与响应人签订劳动合同,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(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,若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合同签订时间未满半年的,以合同签订时间起计算);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(企业出具承诺书,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)。

    3.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;

    3.5被“ 信用中国” 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 、“ 中国政府采购网” (www.ccgp.gov.cn)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,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。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做在响应文件中(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) 

    3.6谈判报名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: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内容、法人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、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、被委托人身份证,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;

    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企业不接受报名。

    谈判文件费:500元/套(报名时现金支付,售后不退)。

    4.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、地点

    凡符合要求的响应人,请于2022 8  19 日至 2022 8   23 日,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,在民权县仟纳庄园北侧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。

    5.响应文件的递交

    5.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:北京时间2022 8  24 日上午09:00

    5.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:同报名地点。

    5.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
    6.现场踏勘

    本次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,响应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,费用自理。 

    7.发布公告的媒介

    本公告在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《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》网站发布。

     

    8.联系方式

    采购人:民权县林七乡人民政府

    联系人:董先生

     话:15238559555

     

    采购代理机构: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

    联系人:女士

     话:15503839669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2022  8 月 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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